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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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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消防资质加盟
|
发布时间: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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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消防资质加盟企业林峰脉在这里归纳总结了一些。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
消防资质加盟企业林峰脉
在这里归纳总结了一些。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1、安全出口的数量
(1)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
(2)学校、养老院、医院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当其为单层建筑且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院,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2、疏散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场所:医院的病房楼;或设置在超过5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内;或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其他场所。
(2)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场所:设置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人防工程内,建筑面积>500m2的医院;或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同公共娱乐场所。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封闭楼梯间可不采用防火门。
3、疏散宽度要求
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标(人/m2)与建筑面积(m2)的乘积,人员密度指标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般为(0.65-1)m/100人。每个疏散出口的疏散人数不宜大于250人。
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中,医院病房楼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时,每个外门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4m(单面布房)和1.5m(双面布房);单层、多层医院的病房楼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时,每个外门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3m(单面布房)和1.4m(双面布房);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单面布房)和1.4m(双面布房);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时,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
4、疏散距离要求
房间位于两个外出口或楼梯间之间,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不应大于25m,医院、疗养院、学校不应大于35m;设在高层医院病房部分和设在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医院不应大于24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不应大于20m,学校不应大于22m;设在高层医院病房楼和设在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医院病房不应大于12m。
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距离,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不应大于20m,学校不应大于22m;高层医院病房部分不宜大于15m;设在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医院不应大于15m。
5、火灾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院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2)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3)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与公共娱乐场所相同。
6、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
单层、多层医院的病房楼,其疏散走道和疏散出口,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院,其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与旅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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