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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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日常消防管理原则
来源: | 作者:消防公司加盟 | 发布时间: 2020-12-23 | 2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共娱乐场所日常消防管理原则,消防公司加盟企业林峰脉提醒,公共娱乐场所人流量巨大,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


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2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一般情况按照每15平方米至少配置一具4公斤ABC干粉灭火机技算,并且,每一处不少于2具;


3场所内的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4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5演出、放映类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6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使用人数超过20人的厅、室内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1.1m的疏散走道,活动座椅应采用固定措施;


8休息厅、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9场所内的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0m;


10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清除烟蒂等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