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当前位置是:
商场等公共场所需要的消防设施
来源: | 作者:消防公司加盟 | 发布时间: 2020-12-23 | 2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场等公共场所需要的消防设施消防公司加盟企业林峰脉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了以下需要注意的地方。


1体积大于5千立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室内消防栓。设置要求:


(1)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


(2)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


2娱乐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并且,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1)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娱乐场所;


(2)设置在一至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


3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


(2)设置在四层以上楼层、地下、半地下娱乐场所;


4场所内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6)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7)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黑地方标准);


(8)应急照明灯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5娱乐场所内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间距不应大于20米,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