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现场主要部位应明示警示牌、指示牌和宣传牌。
(六)、执行统一工人着装、特殊工种和施工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八)、如发现安全、文明不达标情况,每查处一次,当即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累计查处三次,我方除加重处罚外,有权停止合同及合作,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挂靠单位(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