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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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报业绩相关方面需要重视
来源: | 作者:pro738912 | 发布时间: 2019-07-11 | 33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年10月9日资质就位政策调整以来,住建部对多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其中,业绩问题无疑成为企业申请资质最主要拦路虎。


  2015年11月2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5]42号)》,对工程设计企业、勘察企业、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的资质延续、资质升级、资质增项、新申请等评审意见进行了公示,因业绩问题导致资质审批不通过的企业占大多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员业绩重复。比如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延续,不予认定。


  2、业绩与经历不符,个人经历不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比如辽宁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延续,不予认定。


  3、个人业绩填写错误,填写业绩与申报资质不符。比如,鸡西市公路勘察设计院申请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延续,路线专业马继义个人业绩填写路基专业负责人,不予认定。


  4、个人业绩表述不清。比如,上海众一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延续,因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王道根个人业绩“上海赛科OSBL项目”技术规模指标表述不清,不予认定。


  之后,2015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建办市函[2015]1080号)》,原文如下:


  经查,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被通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这5家企业有4家是因为业绩材料弄虚作假导致资质申请不予通过。由此可见,个人业绩材料的准备是企业申报资质的重要环节。


  以住企业资质申请的结果,一般情况是:要么“公示通过”、要么“公示不通过”,然后住建部再发布相应的“公告”文件,这是大家熟悉的流程。而住建部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查并通报,近年来还是少见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折射出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在逐渐地发生着改变,各建筑业企业需要挣大眼睛、谨慎行事。


  据了解,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总体思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建立资质审批的抽查复查现场复核机制。复查的信息来源主要分成三方面:


  一方面是有投诉举报的,住建部相关部门将进行核查。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基本上企业是经不起检查的,一查都出问题,不是业绩就是人员,而且大部分都是业绩出问题(本次通报的情况,也验证了这一点);另一方面专家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疑似弄虚作假的,住建部相关部门也将进行核查;再有地方审查的指标,住建部也要进行抽查和复审。


  因此,住建部对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的决心是非常大的,资质动态核查将大力度展开,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想要顺利渡过难关,可以找相应的资质办理机构,以免因小失大,错过发展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