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甲区与美睫区:总面积≥200㎡,分设独立防火分区(耐火极限≥2.5小时),间距≥6米。美甲区光疗灯温度≤65℃,甲油胶、卸甲水存入防爆金属柜,单瓶≤30ml;美睫胶(含氰基丙烯酸酯)存入防爆密封盒,单瓶≤10ml,远离紫外线与热源,两区共配备8具2kg干粉灭火器,张贴“禁止明火、严禁混放药剂”标识,强制通风每小时≥65次。
脱毛区与纹绣区:脱毛区面积≥120㎡、纹绣区面积≥110㎡,均独立防火分隔(耐火极限≥3小时),间距≥6米。脱毛药剂(含醇类、酯类)存入防爆防潮柜,单瓶≤50ml;纹绣色料单独存入专用防爆柜,与脱毛药剂间距≥4米,两区各配备6具2kg干粉灭火器、2具二氧化碳灭火器,脱毛仪、纹绣仪器温度≤70℃,加装超温报警装置。
消毒区:面积≥90㎡,与操作区间距≥3米,配备低温灭菌器(≤75℃),75%酒精单瓶≤100ml,上锁管理,严禁喷洒消毒,配备4具2kg干粉灭火器,操作人员佩戴防化手套与护目镜。
储物间:面积≥120㎡,金属防火货架分区存放四类药剂,间距≥3.5米,均存入防爆柜并上锁,存量≤20天用量,温湿度控制在18-25℃、湿度45%-50%,配备2具二氧化碳灭火器与1块灭火毯,每日巡查药剂密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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