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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加油站安全消防给水
来源: | 作者:贵州消防公司挂靠 | 发布时间: 2021-02-20 | 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油库加油站安全消防给水,充足的水源,完善的供水系统,适用的灭火剂是油库加油站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消防给水的一般要求
  着火油罐和相邻油罐冷却在扑救油罐火灾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大量灭火案例证明,充足的水源是灭火成功的关键,决定着灭火的成败。油罐冷却水系统设置要求如下:
  1.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不小于17m的油罐,冷却水需要量较多,要满足水枪充实水柱要求,产生的后坐力很大,操作人员不易控制,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2.单罐容量小于5000m3且罐壁高度小于17m的油罐,冷却水需要量相对较少,需要水枪数和人员较少,满足水枪充实水柱要求时也容易操作,可设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者固定式水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二、消防水源与给水
  油库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压力差别较大。消防用水压力较高,生产和生活用水压力较低。为保证油库消防用水的需要,宜采用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特别是一、二、三、四级油库应设置独立消防水供给系统。五级油库一般靠近城镇,城镇给水管网就是油库的水源,再加上消防用水量小,所以可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共用给水系统。当油库所在地能够经常保持足量水源时,也可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系统。
  (一)消防水源
  油库加油站消防水源可采用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消防水池供给。
  1.利用给水管网供水时可利用城镇给水管,利用天然水源给水时应有可靠取水设施,枯水期能够保证供水需求量;利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经常保持足量储水。
  2.为防止火灾对取水的威胁,天然和消防水池取水口(取水井)距被保护建筑的距离,低层建筑不宜小于15m,储油罐不宜小于40m;用消防车取水时,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为150m。
  3.油库水源及供水系统见图7—5。 
  (二)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的要求主要有给水压力、给水管网、消防用水量、给水范围、供水强度、冷却方法、供给时间等。
  1.消防给水压力
  当油库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最不利点灭火所需要的压力;当油库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保证每个消火栓出口处在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消防给水系统应保持充水状态;严寒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冬季可不充水。
  2.给水管网
  一、二、三级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环状敷设;四、五级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枝状敷设;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00m3且油罐单排布置的油罐区,其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枝状敷设。一、二、三级油库油罐区的消防水环形管道的进水管道不应少于2条,每条管道的给量应能满足全部消防用水量。
  3.消防用水量
  油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油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它包括扑救油罐火灾配置泡沫最大用水量、冷却油罐最大用水量和消防人员保护用水量的总和。五级油库消防用水量,应按油罐消防用水量与库内建、构筑物的消防计算用水量的较大值确定。
  4.油罐消防冷却水的供水范围
  (1)着火的地上固定顶油罐以及距该油罐罐壁不大于1.5D(D为着火油罐直径)范围内相邻地上油罐应冷却;当相
  邻地上油罐超过3座时,应按其中较大的3座相邻油罐计算冷却水量。
  (2)着火浮顶、内浮顶油罐应冷却,其相邻油罐可不冷却。当着火的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浮盘是浅盘、浮舱用易熔材料制作时,其相邻油罐应冷却。
  (3)距着火的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罐壁距离小于0.40(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冷却。
  (4)着火的覆土油罐及其相邻的覆土油罐可不冷却,但应考虑灭火时的保护用水量(指人身掩护和冷却地面及油罐附件的用水量)。
  (5)着火的地上卧式油罐应冷却,距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1/2范围内的相邻罐也应冷却。
  5.供水强度
  (1)地上立式油罐消防冷却水供水范围和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表7—7的规定。
  (2)覆土油罐的保护用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0.3L/s•m,用水量计算长度应为最大油罐的周长。
  (3)着火的地上卧式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L/min•m2,其相邻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3L/min•m2。冷却面积按油罐投影面积计算。
  (4)距着火的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罐壁0.4D(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范围内的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量总和不应小于45L/s。
  (5)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应根据设计所选用的设备进行校核。
  6.冷却方式
  (1)油罐采用固定冷却方式,油罐抗风圈、加强圈未设置导流设施时,其下面应设冷却喷水环管。冷却喷水环管上宜设置膜式喷头,喷头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m,喷头的出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油罐冷却水的进水立管下端应设清扫口,清扫口下端应高于油罐基础顶面,其高差不应小于0.3m。
  (2)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应设控制阀和放空阀门。控制阀应设在防火堤外,放空阀门宜设在防火堤外。消防冷却水用地面水源时,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宜设置过滤器。
  7.消防冷却水最小供给时间
  (1)、直径大于20m的地上固定顶油罐(包括直径大于20m的浮盘为浅或浮舱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油罐)应为6h,其他地上立式油罐为4h。
  (2)地上卧式油罐区为1h。
  8.油库消防系统的设置要求
  (1)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系统应设2个动力源。
  (2)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采用正压启动或自吸启动,当采用自吸启动时,自吸时间不宜大于45s。
  (3)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各设1台备用泵。当消防冷却水泵与泡沫混合液泵的压力、流量接近时,可共用1台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扬程不应小于最大工作泵的能力。四、五级石油库可不设备用泵。
  9.当多台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共用1条时,应有2条支管道接入水池,且每条支管道应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10.油库设有消防水池时,其补水时间不应超过96h。
  水池容量大于1000m3时,应分隔成2个水池,并应用带阀门的管道连通。
  11.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消火栓,其设置要求是:
  (1)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消火栓设置数目,应按油罐冷却灭火所需消防水量及消火栓保护半径确定,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20m,且距着火罐罐壁15m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内。
  (2)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所设置的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3)寒冷地区消防水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应有防冻、放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