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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装潢材料防火具体要求
来源: | 作者:装修公司加盟 | 发布时间: 2020-12-11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室内装修装潢材料防火具体要求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中,对具有共性的部位提出明确通用的技术要求。


1. 顶棚(吊顶)


在所有的内装修部位的防火设计中,吊顶的防火设计处于最主要的位置。这是因为,火灾时火焰是向上燃烧的,吊顶首先并且直接接受火灾的考验;同时,对人员疏散有着直接影响,会直接构成对疏散人员生命安全的威胁。所以,在室内吊顶装修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防火问题。


《建筑内部防火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不同民用建筑的室内吊顶材料的防火性能有着详细的规定。


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吊顶材料,一般都应是不燃性材料。以下几种建筑的吊顶可以采用难燃性材料:


① 建筑面积≤10000m2的车站、码头的候车(船)室、餐厅、商场等;


② 每层建筑面积<1000m2或总面积<3000 m2的商场营业厅;


③ 无中央空调系统的饭店、旅馆、办公楼及综合楼;


④ 住宅。


2)高层民用建筑的吊顶材料除了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吊顶可采用难燃性材料外,其他的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3)地下民用建筑的吊顶均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2. 无窗房间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一级。在许多建筑物中由于布局的制约,常常会出现一些无窗房间,即终日依赖照明。当发生火灾时,一是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发现起火时,火势往往已经较大;二是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出;三是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施救比较困难。因此,较之其他房间而言,对无窗房间的室内装修防火的要求在整体上应提高一个档次。


3. 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


上述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级的装修材料。